雷同魅魔的体质(下)()(6/8)

    我想摆弄一下它,结果发现另一只手现在不受我这个主人管辖了。

    一低头,那只手现在被方昊大掌拉着,处于代理模式。

    其他人都很安静……

    万恶的地位阶级。

    “他们说你得外出一个月。”我没话找话道。

    其实也不尽然尬聊,方昊显然是有特权的存在,可以无视放假时间随意出入。

    扫听点内情,说不准以后用得上呢。

    同方昊给我的第一观感非常合槽的是沉稳的作风,他声线好像天生带着股傲然与稳重:“无事便提早回来了。”

    得,一点信息给不了。

    说到此关节,他又对另一侧的方栾道:“你这次——”

    他只模棱两可说了半句,但傻子都知道,他这是在点方栾,未竟之语无非就是谴责方栾这回做得过分了。

    别看方栾好好折腾了我几通,我仍是对他心存感激!

    要不是他搞事儿,乍一下都找上门来,我真的得当场吓咽气。

    ……

    方栾在他跟前儿也老实不少,插科打诨自己给自己和稀泥,这茬还真让他妥过去了。

    外头天色正好,下午日照甚足,太阳不遗余力将热量播撒,对所有生物予以公平恩赐。

    即便估摸着踏足充足阳光之下的日子距离上次并不算久,出门时也算不得什么阴云天,但这样的暖意融融,仍让我生出些恍若隔世之感。

    活着,真好。

    踏上石子路,方昊似乎是忌着我记忆有缺,领我重新认了圈儿人。

    其实上衣口袋上方或上面,人人都别着小名牌,就算一时间忘了,只需要看一眼就能对号。

    不过他这样安排也属好心与转圜,我便任他拉着手,重新认识次这些各自有些熟悉感的陌生人。

    我并不习惯身边围着一大帮子人。

    “我累了。”

    他们听懂潜台词,倒也不多纠结,道别后或结伴或独自顺着石子路离开。

    方栾做完坏事儿,居然还能有人跟他同行,勾肩搭背哥俩好的架势,完全看不出来前一会儿还处于大打出手的情况下。

    虽说我不是路痴,无需人带路也能自己寻回去。

    但方昊挂了个室友头衔,且没有离开的意思,我便随他去了——总归还得同住一屋檐下。

    更何况,不带上他,单独在路上遇见恭敬招呼行色之人,会有点儿尴尬。

    两个人一起被“热情”,尤其方昊是“常客”中最顶级的存在,那就不至于太尴尬了嘛——

    来时我就觉得这石子路太长,但那会儿身体没这么遭罪,方栾再折腾,不过也只他一人。

    且我从母茧池中得出了新鲜结论——就这,他应是都还没甩开膀子来胡闹。

    不然任我现在生理构造如何逆天,都得站着进去,躺着出来。

    方昊牵着我的手,带我慢慢走着,不知不觉间,其他人皆已走远。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疲惫,沉声问道:“要我背一会儿吗?”

    这么贴心!

    啊,果然,我还是更喜欢年长稳重类型的。

    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偏好,是因为他们大部分确实阅历丰富,懂得体贴啊!

    我点点头,问话时一直专注于注视我的方昊便错身蹲下。

    在我配合之下,他轻松将我背到背上。

    上面是暖融融的阳光,下面是温热宽阔的后背,我有些昏昏欲睡。

    并非全然疲乏招致,而是莫名安心感。

    即便我们之间并不熟悉……

    按照我的视角来看,连见面都是头一遭。

    可他身上,貌似就是有这种能叫我安心随之的魔力。

    方昊适时轻声再次询问我的意见:“智英,回去睡还是找个花园小憩?”

    他稳稳当当行着,身上散发出如新疆伊力特曲酒般醇厚而不浓烈的荷尔蒙气息,加上此处避世景色,让人倍觉心宁。

    我不是很想现在又要回去窝着,说话间带上了些后知后觉的绵软:“花园距这儿远么?”

    方昊察觉到我的疏离礼貌,尽管我已经很不客气的趴到了人家背上去,他却无事人一般自然。

    我猜,大概是从前有过这些事,不然我的肌肉群也不会这么随意松弛。

    “不必挂怀,我情愿背你。”

    我紧了下手臂,想着要是真的哪天需要做选择题,方昊这样的人,大概是最好的答案:“那就去坐一会儿吧。”

    方昊低声应下,便继续背我前行,四周树木葱郁,林间飒飒是叶与风的缠绵爱语。

    学院内的小花园不少,光我此前夜间探险就发现十来处,星罗分布,没什么规律循,像是哪儿有地方,就往哪儿建似的。

    靠近祭坛方向周边皆清静。

    我不认路,只能通过路途耗时与陌生风景大概所处方位猜测这处应该距离我们住的小楼还远。

    方昊并未放我下来,即便我都看到长椅,他仍是向前头继续前行。

    我有些不明所以,这不是到地方了?

    “我们要去哪里?”

    方昊笑道:“里面有秋千椅,你从前喜欢的。”

    完蛋,真的要沦陷。

    很快,我就看到了他说的秋千椅。

    它的造型更像是拆了底座的长椅,比较奢侈的一点是上头的靠垫和挂饰云云,完全不像应该出现在室外接受雨打风吹的精致物件儿。

    他并未直接放我到椅子上,而是站在一步远的位置停下。

    我也没期望被当成什么十足废柴一样的伺候,他松开我的腿,我当即便顺势滑下,鞋底重新接触地面。

    谁知他却一转身,直接让我腾空而起,落到了他怀里去。

    猝不及防的我低呼出声,景色便矮了一截。

    方昊抱着我坐到明明可以容纳个人来坐的长椅上,将我安置于大腿。

    虽然有些羞耻,但是我并未用抗拒来表达,只是想客气客气,坐到椅子上去:“我可以——”

    方昊直接用行动制止生疏。

    原本我腿还能垂在他腿上头贴着。

    他一搬,便把我腿提到臂弯中,拉到椅子上头。

    身体重心也随大腿转移,全落到了屁股。

    即便对比起来,方昊已经够客气,可我仍是不由叹——他们可真是不变的直接。

    可能是不想听我说客套话,方昊选用了个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堵嘴。

    他是用自己嘴巴来堵的。

    我想,一开始他没打算让情况变复杂,因为只是一触即分。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了我一眼,又重新凑上来了。

    我难免身体僵硬。

    思想上我是可以看开现实,并且试图继续多些接纳放纵,让自己更舒坦。

    但清醒时,实践起来很难。

    怎么说呢,就是当了婊子还想立贞节牌坊那个劲儿。

    既喜欢享受糜烂生活,又害怕触犯道德底线。

    从方栾开始,前后还没到二十四小时,这就第三个人加入战局来,小心脏属实被刺激的不轻。

    我只能心里默默重复告诉自己,原本他们就都同我有关系,这很正常,还有小一打在那等着我呢……

    方栾却只浅尝辄止,并未继续深入。

    对上我因为脑中乱想加上被掠夺导致有些迷茫的眼神,他轻轻笑起来,胸腔中似乎都因这份欢愉在敲锣打鼓,予以共鸣。

    他亲不够似的,又凑上来啄吻下我唇瓣,才开口道:“来日方长,智英。”

    天老爷!他简直是君子中的君子兰!!!

    这种世界里,这种人是真实存在的吗?

    要往常碰见这种天菜!

    我都是吃到就是赚到的饿鬼扑食心态,将廉耻丢到地上狠狠摔碎还不解气要接着狠狠踩两脚碾稀烂啊!

    但是他显然,现在是我的啊!

    我当即脑子一抽:“要今天!”

    我不管别人怎么品评这种当完夹心还有精力接着吃的行为,但我现在精虫上脑,我就是色懒!

    我这种烧人烧起来可以点着房子,行为不过大脑,全凭本能。

    总之,就是我先动手,啊不,动嘴的。

    我的地理位置也占便宜,有他脚踩在地上撑着秋千椅,我可以肆无忌惮起来跪坐,同他面对面。

    方昊十分纵容,动也不动任我上下其手,很快,我两双手的手指配合之下,就将他剥了个敞胸露怀。

    完蛋,这下更爱了……

    这是什么百分百契合亚洲宝宝体质的天选u熊啊!?

    每一寸肌肉都丰满且鼓囊,不需要运动带来充血效果就足够扎实,但摸上去又q弹爽滑!

    不像丁栾那种搞得完美的过分的狼,他最近似乎疏于管理,松懈下来的锻炼频率导致那些原本可能排列整齐的肌肉有分散现象。

    这对于致力于有型的健身爱好者可能是噩梦,但这是我的天堂。

    天知道熊男的肚子有多好躺!

    被抱住贴贴的时候有多软多可爱!

    尤其是这种一看就打人很痛的葛格……

    抱歉,真的发大水。

    方昊见我眼神挪到他胸腹上后就没再说话,跟被猴儿定了的七仙女似的,有点不好意思:“回去这几日宴会参加多了些,疏——”

    我抬手就把他嘴捂住了,认真道:“这样非常好!”

    真的怕他以为我是恭维奉承,我忙补充:“是真的!”

    “非常好!我超级喜欢!”

    方昊眨了下眼,看着是不懂我兴奋点的模样,却仍应道:“你喜欢的话我会想办法保持。”

    他睫毛长度适中,眨那一下配合这种正气凌人的五官,简直绝了。

    突然t到了军阀文学的魅力。

    脑子里冒出军阀文学来,那些色色暂时被排挤出去。

    我就势搂上他的腰,半撅着屁股下腰,将脸颊贴到他肚皮上头去。是是是!

    我骗不到自己……

    每个细胞全程都在亢奋,表示它们的激动与喜爱之情!

    告辞了,已经岌岌可危独木难支的节操兄。

    事实证明,不光熊和狼是我的菜,这位猴,显然也是。

    对自己好色程度和三观跟着五官跑的能力,再次有了全新认知呢……

    心知肚明归心知肚明,但要我现在亲口承认,绝无可能。

    按照当前记忆量满打满算,我跟他们俩不过是一个一次和一个两次的情况。

    即便这个世界理想到不像话,但我内敛闷骚端着假正经,并非一两日养成之习惯,无法抗拒快乐是当场的事儿,理智支配时我仍会自觉选择至少别太烧。

    虽然有的时候特定场景下,在原本的小地界儿我会以烧为基准,非要在烧这个事儿上斗个高低不可……

    但是我认为这是一种不成文的特殊文化!

    大家应该也是这样想的没错吧?!

    真假混杂,其中可信成分不过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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