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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谁的话?林祈恩讨厌他时不时冒出来的圣母相,上赶着要给人当妈。俞亚廷应该了解他的,他没必要听谁的话,他做这一行不图钱,图名是有一点,他有抱负和野心,最好要几百年后的人都记得他的名字。何煜呈的野心应该更盛,不然现在他不会跟在iles身后甘愿为他所用。但林祈恩知道他和自己不一样,何煜呈只看眼前不管明天,只要今天他拿到他想要的,明天去死他也不在乎。下一场秀在巴黎,他坐在飞机上想那处空荡荡的酒店房间,俞亚廷不打算告诉他他新的降生地。



    



    俞亚廷下楼时,看到他自己已经坐在长桌前了。



    他现在住在别墅里,这不是他原本的家,也不是他买在西海岸的那处房子。他自己正专心地在桌前挖一盒香草冰淇淋,甜的,很冰,在舌尖上没来得及完全融化,就像一块雪一样落进胃里。他很少主动控制饮食,但他也不大吃这样甜腻的东西。他走过去打算制止他自己:不要吃这个了,冰箱里还有什么吗?



    他走到冰箱前一探究竟,里面居然堆满了甜点和水果。有一整盒的掼奶油,像硬币一样大的蓝莓和樱桃,还有占满一层的生日蛋糕。



    他很快意识到这是什么了,喜欢吃这样的甜食的另有其人,他此时此刻吞咽下去的冰淇淋是给死人的祭品。他转过身,如他所料面前多出一个人,一个十岁上下的孩子双膝落在蒲团上,正在跪拜一框遗像。随后是更多穿着正装的人,他们逐个走上前来鞠躬上香。他自己咬着挖冰淇淋的木棒,一步步绕到他身边,咬着他的耳朵解释:“那是何家的人。”



    他知道,这个死人是何仲钦养在别院的外室。一辈子没有上几次桌,死后是她在本家待得最久的一天。何仲钦不能落人口实,把他能叫到的所有人叫来,诚挚吊慰他妻子的亡魂。



    “所以你就吃人家的祭品?”他问。



    “祭品就是拿来吃的。”另一个他理直气壮,“反正他们又不要吃。”



    “冰淇淋不是该给小孩子吃吗……”



    这句话讲出来,他看到他自己很长地叹一口气,走到孩子面前蹲下去,挖一口冰淇淋送到他嘴边。那孩子并不理睬他,他身穿学校制服的脊背挺直,眼神越过遗像看向后面的某个点。他也并不在哀悼,也和每个身着正装的成人一样在表演,表演一个被早逝的母亲遗弃的孩子,以在媒体面前道德绑架他的父亲。



    冰淇淋穿过孩子的身体,他们并不真的属于同一个时空。



    很神奇,俞亚廷听到他自己的感叹。明明你触碰不到这里的人,但祭品倒是可以随便吃。是不是很甜?



    祭品也不一定就是真的,他想。难道你没在梦里吃过东西?况且你怎么确定你吃下去的冰淇淋就是真的冰淇淋,搞不好是这个孩子把他母亲的尸身粉碎后做成这些甜蜜的食物,再给在场的宾客分食呢。所以你猜你吞下去的到底是女人的什么部位?



    他只是腹诽,但这个念头如数传达给他自己。他就看到他自己笑到弯下腰。说对嘛,这样也可以,现在这颗草莓是她的心脏,果酱是她的血液,或者你还想要吃什么?他打开冰箱找出一枚布蕾:这是她的大脑。



    俞亚廷的确没有想象过他会这样和他自己面对面,他们相伴应该超过十五年,他认为自己完全习惯这个人的存在,但要此时他才意识到,此人比他印象中恶劣数倍,比如连他都做不出坐在人家供桌上和遗像肩并肩挖冰淇淋吃这种事。为什么呢,他当初不是抽到所有代表顺从温和意义的单语?物极必反难道在这方面也一样适用?



    他不想暴露他动摇,不想暴露自己事实上从未真正看过他,当然他也从来未真正看过自己。有什么意义,弄清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又有什么好处,每天捧着一本精神分析学拿自己当案例研究的话真的会从身到心都变成一个精神病。况且他不需要用他个人的角度审视他自己,从他站在聚光灯的那一刻就有无数人代替他开口讲话,讲他如何美得神乎其神。



    对此他当然满意,为什么不满,所有人看他第一眼都必须注意到他,拿他当怪物,拿他当神像,左右不当他是人。他也不要做人,他身边形形色色的很多人,傲慢,贪婪,奸诈,或者过度天真,他疯了才要模仿这个。



    拜死人要拜很久,何家的人拜过后,是女人的朋友来拜。大学舞蹈系的副教授带着她的学生们,身后跟着两个举着摄影机的实习记者。他要再为人类补上几个形容词:虚荣,低劣,自我中心。小孩子早早接触到这样的东西对他的成长没有益处。如果可以的话,他实在想把这孩子从地上拉起来,带他去游乐园玩打气球。现在这房子里已经充满少儿不宜的场景,何仲钦被另一个女人鬣狗一般缠上,旁支的纨绔们西装一脱露出里面的束缚带,而他只感到胃里被甜腻的东西堆得愈发饱胀。他求助般看向他自己,按下他欲将一口布蕾往嘴里送的手腕。



    “拜托了,能不能不要再吃了?”



    他该想到的,制止一个在兴头上的人进食的结果就是自己变成食物。同样的事他之前做过很多次,从人口中抢夺过香烟、薄荷糖以及其他什么,然后他理所当然地作为替代。这一次也不例外,布蕾和塑料调羹都被轻佻地抛到地上,取而代之那一口甜的是他的嘴唇。



    没问题,和自己也不是不可以,也是种新鲜的体验。只是他的任何感官都在清晰地告诉他,他大概是在底下的那一方。他发誓他没有打算纠结上下位的问题,况且比起主动行动他的确更习惯被他人推着行事——这一点是其他人对他最深的误解,他不存在什么真正属于他自己的愿望,当然杀人如果能包括在内的话那杀人能够算一件,杀过人然后呢?他发誓他完全没有想过这一点。夏虫不可语冰,此时此刻他便是那一只第一次度过冬天的虫豸,面对一整片新鲜的雪又恐慌又惊喜。



    来嘛。他呢喃出声,唇瓣被另一人含在嘴里。这不是他熟悉的亲吻,他吻别人总要带一点挑衅,用舔的,咬的,舌头也要伸进去。他要占主导,看对方意乱情迷他才够爽。但现在他被含住,成为一小块奶油蛋糕,或者是他被喂进一口奶油蛋糕。



    他第一次排斥这个,双人床分明是他的圣地,谁和他睡过一次都保证会被他迷到死。偏偏他自己不吃这一套,皮带都飞到门框上,眼睛里却半点欲望都没有。既然不想做为什么还要脱他衣服?总不至于想要在床上讲deep talk吧,就这样想做他的心理医生?他才不要,他和心理医生无话可谈,和他自己也是一样。心理医生问的问题他倒背如流:你觉得怎么样,你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你上一次感到快乐是什么时候,你认为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



    这不是他喜欢的话题,在床上分明应该讲dirty talk,你那里很怎样怎样,他这里又怎样怎样。被自己翻一个面的体验这一生都很难再有,为什么不能好好珍惜此刻呢。不要再问那些蠢问题,他要说他不知道,这不在他思考的范畴之内,在他成型的记忆里,已然不存在任何特别的爱与憎恶,想占他便宜的甲乙丙丁掐他的屁股给他造成的伤害等同于一只蟹夹伤他的手,他爱何煜呈因为他恰好出现,因为他恰好可以利用,换成另外的他人也无差。



    他听到他自己把问句一字一句咬进他耳垂的洞里:“所以你承认你爱他。”



    “我当然爱。”他很陶醉,他的恋人不自量力,眼高于顶,天真傲慢而软弱。他享受这段关系,心甘情愿在其中做他的母亲。然而何煜呈天生克母,他的两个母亲都在他生命里不告而别。“你相不相信人总是要有一些没办法克服的命运?”“那你的命运又是怎样?”“好难解答的问题啊……你去问一下我的第三任心理医生,让她给你分享她现编的故事。”“你需要一个爱人来教你。”“不是你迫不及待地想当这个人?”“我想要把我给你。”“好自信啊,那你凭什么认为我会想要?”“柏拉图说爱的本质是寻找自己生命中丢失的另一半。”“别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偷偷看心灵鸡汤我求你了。”



    葬礼结束了,骨灰被洒进大海里,母亲住的别院被清空。她房间里有很多小玩意,除了口红耳环之外还有肯德基的塑料玩具,蓝色的哆啦a梦与白色的打棒球的史努比,都四仰八叉地栽到在一个首饰盒里,被一整个拿出去丢掉。



    房子没有人要住,男人女人都嫌晦气,交给人去卖,卖了很久才以很便宜的价格卖出去。那一年何煜呈从中学毕业,被何仲钦送去国外。十五岁他吸第一支叶子,炒股赚到第一笔钱后买车,顶级超跑改装过,半夜和一帮搞行为艺术的富二代飙车,撞坏一根柱子,又险些撞死一个holess。



    他让其他人都回去,一个人坐在路边等他姐姐来帮他处理,他确定他不喜欢任何致幻剂,杀人也不会让他觉得比在教室里听微积分更愉悦。那天之后他放弃去惹这种不大不小的麻烦,一路平稳升上藤校,和他同年毕业的同学进入华尔街,迎娶一个女模特。结婚请柬发到他手里,他用它邀请婚礼上的女宾和他共度良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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