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荆棘(1/3)

    荆棘

    那狱卒向左右张望两眼, 见周遭已无耳目,遂放下心来,低声交待着:

    “此事已惊动官家, 交由三司推事, 实在棘手, 还请姚娘子忍耐些时日。待我们大人暗中打通关节, 便可救娘子出去。只不过……我们大人说……”

    “说什么?”姚木槿颤声问道。

    “大理寺手段酷烈, 姚娘子或许略有耳闻。此番当堂翻供,他们十有八九会对娘子动刑, 吃些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但无论如何, 还请娘子一定要撑住,万万不可画押。只要娘子拒不画押, 大理寺便无法定谳。纵使勉强定谳, 刑部和御史台也过不了。一切皆系于娘子一身,万望娘子切记切记。”

    姚木槿听得“动刑”二字,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虽然她心里早有准备, 可恐惧却仍是难免。

    却听那狱吏继续说道:“我们大人自有计策救娘子, 娘子只需一口咬定, 说那周恒身患疯症,当时他疯症发作,自己撞斧而死就行,旁的事由我们大人来办。只是此事牵涉太多,大人需要些时日。请娘子放心,我们大人定会救娘子出去。”

    “……你们大人……究竟是谁?”

    姚木槿听得此人信誓旦旦说自家大人一定能救她,下意识问道。

    那狱卒却并未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松开了姚木槿被扭在栅栏上的手, 又捡起野菜团子,拍去其上所沾灰埃,放在姚木槿面前的破碗里,这便起身离去了。

    姚木槿这个案子,属实棘手。

    大理寺所断之案,基本都是重案要案,譬如犯案人乃朝廷官员或者案件带有叛乱、谋逆性质,诸如此类。

    而临安百姓之间的案子,大到杀人放火,小到偷鸡摸狗,皆应由临安府衙来审理。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原本应该落在韩迟云手上才对。

    可偏偏这次死的人是周恒。

    周恒之父乃德高望重的太府寺卿,得知儿子死讯后,此人立刻入宫觐见官家,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大宋官家哭诉其丧子之痛,并明确表示,此案他不要临安府衙来审,他要求由三司推事严惩凶手。

    官家听说杀人的是个小寡妇,亦颇觉离奇,遂允了周恒之父的请求。当即宣韩迟云进宫,一番交待之后,此案即刻从临安府衙移交至大理寺。

    于是乎,姚木槿的案子便由专掌推鞫审讯之事的大理寺右治狱丞郭博担纲主审,由专掌审议奏案之事的大理寺左断刑丞量刑,继之由大理寺卿来做最终断狱。

    大理寺定谳裁决之后,此案将送呈刑部复核,并由御史台监察。

    但这些都不算最糟糕的。

    更糟糕的一点是,周恒有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好巧不巧,他那兄长目下所任官职便是大理寺司直。

    依照大宋律法“回避制”,朝廷官员若与涉案之人有亲嫌关系,无论其职位高低,案件审理之时,皆须立即回避。

    因着周恒兄长的依制回避,故使大理寺内人人皆知,那女囚所杀之人便是司直之弟,这其中不乏有人想做些人情拉拢周家。

    说来令人不齿,负责主审此案的大理寺右治狱丞郭博,便是个十分愿意在人情世故上下功夫的人。

    郭博依照官家的旨意,从临安府衙接管此案,他翻看着书吏送来的卷页,心道这案子有何难办?那寡妇杀人已是板上定钉之事,况且,她自己都已经亲口承认了,现下只需升堂之后让她当堂招供画押,而后便可判斩。

    思至此处,郭博即刻下令升堂,带女囚姚木槿。

    姚木槿被两名衙役拽着拖上公堂的时候,心里一遍遍默念着那位狱吏对她说过的话——有位不知姓名的大人要保她,眼下只要她能撑住大理寺过堂,坚决不承认自己杀人,那位大人就有办法救她出去。

    虽然不知那人究竟是谁,但有这样一个人存在,姚木槿的心里着实安稳了不少。

    “说吧,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因何要杀周恒?”

    郭博端坐堂上,看着立于堂下的姚木槿,沉声问道。

    姚木槿仰头望着高高在上的右治狱丞,毅然决然地开口回答:

    “民妇并未杀害周恒,还望大人明察!”

    郭博一下子愣住了,想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嚯,感情这是要翻供了啊!

    他原想迅速了结此案,好去向太府寺卿周老爷子邀功,此刻听得囚犯突然翻供,立时便是一肚子邪火冒了出来。

    但见郭博拿起惊堂木狠狠一拍,怒道:

    “大胆刁妇!此前明明是你自己亲口承认杀死周家官人,现下却想狡辩,究竟是何图谋?!”

    姚木槿却不亢不卑,朗声说道:

    “民妇并未杀害周恒。那周恒作恶多端,天理难容。民妇原是去探望妹妹,谁知却被那人拦在房中。那人要对民妇行不轨之事,民妇不从,他便对民妇动手,争执时他突发疯病。他的死,只能说,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是上苍收了他!”

    “简直信口雌黄!本官问你,你既不曾杀他,你身上的血是怎么回事?”郭博拔高声音怒斥着。

    姚木槿铮然答道:“是那周恒撞伤之后,民妇为救他,不当心惹上的。”

    郭博抬手便将卷册摔在案上,沉声道:

    “你当本官是愚氓?仵作已验尸,这卷宗里写得明明白白,周恒是被人用利斧砍碎头颅而死,骨上甚至不止一处斧痕。当时整个屋内只有一个怀胎八月的妊妇和你这刁妇,不是你砍的,难道还能是那妊妇砍的不成?!”

    姚木槿听郭博提及顾沾沾,赶忙问道:“我妹妹如何了?她和孩子还好么?”

    郭博冷笑一声:“此事不劳你操心,你还是先操心操心你自己吧。”

    话毕,他从签筒内抽出令签飞掷案下,怒道:“本官看你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左右!先将这刁妇杖臀二十!”

    小刑曰笞,大刑曰杖。

    依惯例,无论大官小民,但凡进了牢狱,往往要先吃一顿杖刑,名曰“杀威棒”。

    衙门行刑所用“法杖”乃以厚竹板削制而成。此杖长三尺五寸有余,阔二寸有余,重十五两。

    两名差役举着法杖行至姚木槿身旁,早有人抬过刑凳,这便要将姚木槿按于凳上。

    姚木槿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突然喊道:

    “我大宋向来以仁待民,可大人却不分青红皂白便要对民妇动刑,大人就不怕传出去有损官府颜面?!”

    郭博一愣,心道这刁妇的一张嘴倒是颇为伶俐,一语便说中要害。

    眼下无凭无据,她又临堂翻供,这究竟是打还是不打?

    若是立刻就打,确实有违大宋“仁民”之策,可若是不打,他该怎么审?审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如何向周老爷子交差?周老爷子那边交不了差也倒罢了,可万一官家怪罪下来,他如何担待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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