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

    事情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原主走在路上,不知怎么就被一匹受惊的马踢中了头,当场昏死过去,被人手忙脚乱地抬回府里。

    一睡,就是三天。

    三天后再醒过来时,壳子还是那个壳子,里面的芯却已经换成了二十四岁的江执礼。

    刚醒来那几日,江执礼整个人都很恍惚。

    她明明记得自己前一刻还在雨夜里骑着脚踏车,后座坐着宋书律,两人急着回宿舍追综艺。

    然后是刺眼的车灯。

    失控的卡车。

    猛烈的撞击。

    以及她最后看见的,倒在雨中的宋书律。

    可再睁开眼时,她就躺在雕花木床上,头顶是古色古香的床帐,床边围了一圈哭得撕心裂肺的人。

    尤其是一个高大健壮、满脸胡渣的中年男人,哭得像是家里唯一的狗丢了。

    「礼儿啊!爹的礼儿啊!」

    江执礼:「……」

    那一刻,她差点又昏过去。

    之后整整一个月,江执礼都闷在府里。

    明面上,是大夫嘱咐她头伤未愈,要好生休养。

    实际上,她是在消化自己穿越这件事,顺便想办法从丫鬟、小厮、府中闲谈里,把这个世界和原主的情况摸清楚。

    其中提供消息最多的,便是她从小到大的随从——二蛋。

    二蛋今年十六七岁,圆眼睛,少年脸,生得不算高大,但手脚利索,跑起腿来比谁都快。

    他对公孙执礼忠心耿耿,也对原主的黑历史瞭如指掌。

    甚至很多时候,他一边替江执礼端茶,一边就能毫无防备地回忆起从前。

    「小姐,您以前在诗会上说过,春天到了,狗都笑了。」

    江执礼:「……」

    二蛋又补充:「当时大家都沉默了很久。」

    江执礼闭了闭眼:「我求你别说了。」

    二蛋一脸无辜:「可小姐以前说,那是神来之笔。」

    江执礼:「……」

    她越听,心情越复杂。

    穿越成侯府嫡女。

    听起来不错。

    家世好,长得美,还有钱。

    可再往下一听——

    着名诗难。

    京城笑柄。

    文人圈黑名单常驻嘉宾。

    江执礼只想安详闭眼。

    她一个现代中文系研究生,穿越到这种人人以诗为命的地方,按理说应该很有优势。

    可问题是,原主把名声败得太彻底。

    就像一张已经被墨水泼满的考卷,就算江执礼现在拿起笔,也得先想办法证明自己不是在乱写。

    而事情的转机,发生在前几日。

    那天,江执礼终于差不多接受了现实,坐在窗前看着庭院里落叶飘下,心情难得有些惆怅。

    她想到自己再也回不去现代,也不知道宋书律到底如何了。

    一时情绪上来,便低声念了一句。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话音落下。

    院中原本正在扫地的下人停住了。

    端茶进来的二蛋停住了。

    连门外路过的管事都停住了。

    所有人像被雷劈了一样看着她。

    江执礼:「?」

    下一刻,不知是谁倒吸一口凉气。

    「好诗……」

    又有人颤声接上。

    「好诗啊!」

    江执礼:「???」

    不是。

    这不是苏轼老师的吗?

    你们冷静一点。

    二蛋更是眼睛瞪得滚圆,手里的茶盘差点掉了。

    他颤颤巍巍地看着江执礼,语气像见了神迹。

    「小姐……」

    江执礼警惕地看他:「干嘛?」

    二蛋激动得脸都红了。

    「您真的被马踢开窍了!」

    江执礼:「……」

    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承武侯府嫡女被马踢醒后,竟出口成章的消息,很快就在京城传开。

    原本消失了一个月的「诗难嫡女」,忽然冒出一句惊世好句,对于京城那些闲得发慌的文人贵女而言,简直像往平静湖面里丢了一块巨石。

    于是,诗会请帖如雪片般飞进了承武侯府。

    一封。

    两封。

    三封。

    到了后来,江执礼看着桌上那迭请帖,表情麻木。

    她本来是不想去的。

    毕竟她刚穿越不久,还没完全适应这个世界,更不想一出门就被一群人围观。

    可她也听说了公孙家如今的处境。

    武将世家在重文的京城里本就艰难,承武侯府近年来更是因为原主的「诗灾」名声,被人明里暗里笑了不知道多少次。

    她既然占了公孙执礼的身体,享了这个身份的富贵,总不能一直缩在房里不出门。

    更何况——

    她也确实有点好奇。

    这个人人都要吟两句诗的世界,文学水准到底在哪。

    时间回到现在。

    江执礼站在铜镜前,沉默地看着镜中人。

    铜镜映照出的面容熟悉又陌生。

    这张脸与她穿越前有七八分相似,只是更年轻,也更明艳。十九岁的公孙执礼,脸上还带着少女的鲜活,可骨相却已经很漂亮了。

    桃花眼微挑,眼下那颗泪痣像是故意点上去的,让她原本就明艳的眉眼多了几分风流。

    浅蓝色衣袍,袖口绣着细细的银纹,腰线极细,肩背却挺拔有力。长发高束,露出修长脖颈与清晰的下颌线,不同于从前原主爱穿的大红大紫,今日这身衣裳将她身上的明艳压下几分,反倒多了种清俊禁欲的书生气。

    江执礼看着看着,忍不住轻轻挑眉。

    镜中人也跟着挑眉。

    桃花眼一弯,泪痣微动,竟真有几分妖艳招人的味道。

    江执礼沉默片刻,最后得出结论。

    难怪原主那么烂还能到处参加诗会。

    这张脸,确实很难让人第一时间把她赶出去。

    二蛋站在旁边,正替她捧着外袍,见她一直照镜子,不由得感叹道:「小姐,您今日真好看。」

    江执礼看他一眼:「我以前不好看?」

    二蛋老实道:「以前也好看。」

    江执礼刚要点头,就听二蛋接着说:「就是一开口,大家就不敢看了。」

    江执礼:「……」

    她缓缓转头。

    二蛋立刻闭嘴,努力装作什么都没说。

    江执礼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跟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计较。

    她整理了一下袖口,低声道:「既来之,则安之吧。」

    二蛋探头:「小姐,什么叫既来之?」

    江执礼随口道:「意思就是,来都来了,先活着。」

    二蛋恍然大悟:「哦!小姐放心,小的一定保护小姐活着!」

    江执礼:「……」

    很好。

    虽然理解得很粗糙,但大方向没错。

    门外已有下人来报,马车备好了。

    江执礼踏出房门时,初秋的风迎面吹来,带着一点凉意。

    她抬头看了一眼天色。

    京城的天空清朗,远处屋脊重重,飞檐如墨,与她记忆中那个雨夜完全不同。

    可她脑海里,还是短暂地闪过了宋书律倒在雨中的身影。

    江执礼脚步微顿。

    书律。

    你到底在哪里?

    是也来了这个世界,还是……

    她没再想下去。

    因为再想,也没有答案。

    江执礼收回视线,抬步走向府外停着的马车。

    既然回不去,那就先活下去。

    顺便看看。

    这个把「吟诗」当成全民运动的诗国,到底能离谱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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